採光充足的17 坪寬敞空間,推開房門的那刻讓您有驚豔感。房內擁有遼闊視野的陽台,適合大小家庭入住,共享天倫之樂,沉浸於自然放鬆的喜悅。
- 床型:兩大床 (180公分x200公分) or 兩小床 (120公分x200公分)+一大床 (180公分x200公分)
- 坪數:17坪
其他房型
豪華家庭房 Deluxe Family Room
相關設備
平面液晶電視
免費無線上網
電話
冰箱
迎賓茶點
乾濕分離衛浴
浴缸
獨立吹風機
化妝鏡
免治馬桶
緊急照明設備
電子保險箱
羽絨枕
羽絨被
鞋刷
採光充足的17坪客房空間,推開房門的那刻讓您有驚豔感。客房內配置寬敞且乾濕分離的衛浴空間,舒適自在;以及擁有遼闊視野的陽台,適合大小家庭入住,從房內即可欣賞安平之美,共享天倫之樂,沉浸於自然放鬆的喜悅。
※各房型面向不盡相同,圖片僅供參考,依實際入住房型為主
※指定景觀面向或是高樓層等之客房需求,每房每晚需加價300元且需視當日指定名額是否額滿,煩請有其需求與訂房組聯繫,將其需求告知酒店服務人員。
※房客可免費使用館內設施:無邊際泳池、室內溫水SPA、蒸氣室及烤箱。
※加人加價:12歲以上成人每人NT$1,200;6-11歲兒童每人NT$600 (皆含早餐及備品)。
※各房型面向不盡相同,圖片僅供參考,依實際入住房型為主
※指定景觀面向或是高樓層等之客房需求,每房每晚需加價300元且需視當日指定名額是否額滿,煩請有其需求與訂房組聯繫,將其需求告知酒店服務人員。
※房客可免費使用館內設施:無邊際泳池、室內溫水SPA、蒸氣室及烤箱。
※加人加價:12歲以上成人每人NT$1,200;6-11歲兒童每人NT$600 (皆含早餐及備品)。
訂房須知
•若持特殊優惠價格入住請在辦理進房手續時檢附證明文件。
•為保障您個人訂房權益,住房人應與辦理住宿者資料相符,並須於辦理入住手續時提供相同身份證明文件,以便查核登記。
•根據台灣法律,客人需年滿18歲才能合法登記入住飯店客房。未滿18歲的客人必須要攜帶監護人同意書。住房須出示身分證件或護照以示證明方能辦理入住。
•入住時間(CHECK IN):16:00,敬請依飯店之規定辦理入住;若您無法在晚上九點前辦理入住手續 ,請事先與飯店電話確認保留。
•退房時間(CHECK OUT):中午12:00以前。
•農曆春節期間及連續假日期間(以飯店公告為主),入住時間為16:00,退房時間為上午11:00以前。
•酒店無提供加床,為維護住宿品質,恕不接受超額入住。
•所有客房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導盲犬除外。
•房內禁止抽菸,若有需要請至一樓酒店正門旁的吸菸區;經酒店發現將酌收$3000清潔費。
•房間內物品,請勿私自攜出。
•房內禁止派對、聚賭、酗酒、吸毒或從事任何違法之行為,違者將報警處理。
•為保障您個人訂房權益,住房人應與辦理住宿者資料相符,並須於辦理入住手續時提供相同身份證明文件,以便查核登記。
•根據台灣法律,客人需年滿18歲才能合法登記入住飯店客房。未滿18歲的客人必須要攜帶監護人同意書。住房須出示身分證件或護照以示證明方能辦理入住。
•入住時間(CHECK IN):16:00,敬請依飯店之規定辦理入住;若您無法在晚上九點前辦理入住手續 ,請事先與飯店電話確認保留。
•退房時間(CHECK OUT):中午12:00以前。
•農曆春節期間及連續假日期間(以飯店公告為主),入住時間為16:00,退房時間為上午11:00以前。
•酒店無提供加床,為維護住宿品質,恕不接受超額入住。
•所有客房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導盲犬除外。
•房內禁止抽菸,若有需要請至一樓酒店正門旁的吸菸區;經酒店發現將酌收$3000清潔費。
•房間內物品,請勿私自攜出。
•房內禁止派對、聚賭、酗酒、吸毒或從事任何違法之行為,違者將報警處理。
○臺南市旅館編號 355
○營業人名稱:福爾摩沙酒店股份有限公司
○統一編號:64880804
訂房取消規定
•若於入住日期前14天(不含入住當天)通知本酒店,此筆訂金保留三個月有效,或可辦理全額退款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10~13天內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30%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7~9天內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50%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4~6天內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60%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2~3天內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70%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1天前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80%。
•若於進住當天(24小時內)通知本酒店取消或更改進住日期者,恕不保留亦不退還本筆訂金。
•若未於前述時間通知本酒店者,恕不保留亦不退回本筆訂金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10~13天內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30%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7~9天內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50%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4~6天內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60%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2~3天內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70%。
•若於進住日前1天前通知本酒店,本酒店有權沒收本筆訂金總額之80%。
•若於進住當天(24小時內)通知本酒店取消或更改進住日期者,恕不保留亦不退還本筆訂金。
•若未於前述時間通知本酒店者,恕不保留亦不退回本筆訂金。